北京钓鱼台国际旅行社
分社加盟协议
甲方:北京钓鱼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展旅游事业,整合双方资源,借势新《旅行社条例》出台的商机,优势
互补, 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就乙方成为甲方加盟分
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加盟合作原则
1、 甲方在收到乙方《异地加盟分社申请书》后,将对乙方进行审核确认。
2、甲方须向乙方完整阐述其“8+1”赢利模式:企业诚信体系、VI标识体系、网络运营体
系、加盟连锁体系、产品分销体系、管理制度体系、业务培训体系及企业发展愿景。
3、乙方在完全认同并接受甲方的赢利模式及《分社章程》、《分社管理条例》后才可进入加盟程序的实施阶段。
第二条:加盟合作方式
1、甲方同意乙方以北京钓鱼台国际旅行社 分社的名义在加盟地 开
展旅游业务。
2、乙方必须在加盟所在地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旅游业务。
3、加盟方式选择:□乙方全资,加盟经营;□双方投资,合作经营;□甲方控股,委托经营。
第三条:加盟合作期限: